瞻彼中林,甡甡其鹿。辞镜之叶,陌陌株莲。


林方/锤基/Kontim
偶尔产粮,无质量保证,进食请慎重。
 

【林方】自说自话

我又自己打脸了……( ̄ε(# ̄)☆╰╮( ̄▽ ̄///)


单恋梗,时间线不清不楚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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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昊退役了。

他早就听说了这件事,唐昊准备退役的时候呼啸内部就传开了,他这个前呼啸旧臣也得到了小道消息,唐昊这人打了九年,也为呼啸拿了个冠军,听说退役之后准备回K市,他想这小崽子也知道落叶归根的道理,可没想到,唐昊走之前在N市见的最后一个人,竟然是他。

那天他穿了件灰白的T恤,看着有点像以前呼啸的夏季队服,见面的地点是个小酒吧,唐昊刚去呼啸那会儿他们队常到这儿聚会,也不喝酒,就是图个热闹。

唐昊显得不是很自然,有点僵硬的看着他。

“你……还好?”

“我?我为什么不好啊,倒是你,”他点了杯带酒精的饮料,反正都是退役的人了,“回K市准备干吗,不会打算回百花吧。”

“跟百花没关系,我家是K市的。”

“也是啊,太久没跟你联系我都忘了。”

“卧槽,明明都是国家队成员啊。”

聊天的内容很没意思,这两个人其实真没多少话可说,他只是很奇怪,好像从三月份开始,就频繁有人约自己出来喝酒吃饭,上个星期是黄少天,不知道怎么就摸到了N市非要让自己请吃板鸭,然后拉着自己噼里啪啦说了整整一个下午,现在想起来头都是疼的。

妈蛋真是退役了没人能管管了啊。

他端起饮料喝了一口,左手无意识放在桌子上,无名指上银色指环反射了阳光显得有点耀眼。

唐昊惊讶的看了戒指,“你结婚了?”

“恩。”他低头。

“什么时候的事?”

“六月份的时候。”

“靠!”唐昊有点不太爽的低低骂了一声,瞪着他看了一眼,“你真不够意思啊,结婚怎么不通知我们一声?”

他笑了笑,眼睛里婉婉转转都是温暖的情谊。

“他喜欢安静嘛。”

 

结束了见面回家,走到小区楼下就看见自家厨房的灯亮着,客厅也亮着,暖黄色的灯是当初他亲自挑的,说是有人情味儿,看着舒服。

也就用了三四年。

他打开房门,站在玄关处换鞋子,门口的衣架上挂了件旧年的大衣,他换了拖鞋,还不忘顺便吐槽一下今天的行程。

“唐昊这小子好像又长高了,卧槽这样下去他的大脑能完好的支配整个身体么?

“他听说咱俩结婚的消息好像很惊讶?

“这些年他带呼啸挺不错的,退役了真可惜。

“不过也不小了。”

厨房里传来细小的声音,好像是橱柜门被打开了。

他洗了个手走进厨房。

“诶今天晚饭吃什么?”

 

六月,美国的向日葵早早就开了,马萨诸塞州边陲一个不足400人的小镇上,来了个年轻人。

这个年轻人租下了当地一个小教堂,来办一场一个人的婚礼。

只有一位新人的婚礼。

六月的天已经很好了,小镇里面满满都是向日葵花田,教堂坐落在花田中,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,他穿着白色正装站在教堂的祷告台前,一把年纪的神父似乎对这个年轻人的举动很不解,但是却还是兢兢业业完成自己的任务,他嗓音略带沧桑,却包含着近似于神的宽容感,即使台下站着一个人,他也愿意基于这个人最完整的祝福。

“方锐先生,你是否愿意与林敬言先生结为伴侣,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,在神面前和他结为一体,爱他、安慰他、尊重他、保护他,像你爱自己一样。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、富有或贫穷,始终忠於他,直到离开世界?”

他拉了拉自己的衣服,挺直了腰,带着一如既往的真诚笑看着神父,大声宣布,我愿意。

神父皱着眉头顿了半晌,有点犹豫了接着念。

“林敬言先生,你是否愿意与方锐先生结为伴侣,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,在神面前和他结为一体,爱他、安慰他、尊重他、保护他,像你爱自己一样。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、富有或贫穷,始终忠於他,直到离开世界?”

沉默了一会儿,他身边传来了一个不是很大但是却异常温暖的声音,带着点儿电流的微弱沉闷。

“好,我愿意。”

 

他关上了手机。

他已经记不清这句话是什么时候录在手机上的,只是被保存了好些年,好想知道有一天会有个神圣庄严的场合会用到似的。

他仔细想了想,他这么些年对林敬言说过过很多话,提过很多要求,真的不知道这是他答应的哪一次,刚认识的时候说的“老林,你愿意给我做小馄饨么!”还是决定转型盗贼的时候说的“老林,你愿意跟我搭档么?”或者是那年呼啸第一次进入季后赛的时候说的“老林,你愿意跟我一起拿冠军么?”也可能是他状态下滑职业生涯已到暮年的时候说的“老林,你愿意等我退役之后一起去旅游么?”最有可能的,是那年他们旅游到了瑞士,在高高的雪山上他对着天空大声喊出来的“老林,你愿意结婚的时候请我当伴郎么?”

无论哪个,林敬言都安安静静看着他,然后笑着说,好,我愿意。

千万句好我愿意,也比不上现在这一句。

 

接下来,请新人交换戒指。

神父的眼里竟然露出了一点怜惜,好像是感知到了这个年轻人的情绪。

神父说,戒指,代表你们要把自己最珍贵的爱,像最珍贵的礼物交给对方;随身佩戴它,代表你们的爱也处处与对方相随;白金永不生锈、永不退色,代表你们的爱持久到永远;戒指是圆的,代表毫无保留、有始无终,永不破裂。

他从口袋里拿出两枚一模一样的白金指环,属于林敬言的那枚甚至比他的还要小一点,他记得很清楚,刚到呼啸的时候,他逛街老喜欢往人群里面钻,然后就是迷迷糊糊找不到路,他的队长就会叹着气一脸无奈把他从熙熙攘攘的人堆里面拉出来,那会儿他就牵过林敬言的手,手指很细,骨节分明,所以就算一个人去定了戒指,戒指的尺寸也不会错。

他把另一枚戴在自己的无名指上。

戒指内的指环刻着他们两个人的名字,他的那枚刻的是林敬言,林敬言那枚刻的是方锐。

他摸了摸那枚戒指上自己的名字,凹进去的手感,冰凉的触觉,这枚戒指可能没有主人,他微微笑了笑,握紧了戒指,然后往身后抛了出去。

 

“我说,”身后突然传来了个声音,“这是我的戒指吧,你不要乱丢啊。”

他猛地愣住了。

那声音真熟悉,在梦里千回百转的出现,好像是拆不掉的线圈缠在脑子里,就算忘了,刚刚也才听到过被提醒过,刚刚那个声音说好,我愿意,现在这个声音说这是我的戒指吧,一样的温暖,一样的沉稳,唯独少了那份电流带来的不真实感,让他一瞬间差点停了心跳。

他甚至不敢回头。

卧槽,什么时候这么没出息了!老子第一次拿冠军的时候挑掉了枪王都没这么害怕的!

但是他还是没回头,好像一回头就没了似的,他当了那么多年猥琐流大师,最爱的就是出其不意四个字,但是这一刻的出其不意,他却觉得害怕,没有来害怕。

“老……老林?”

那人从后面牵过他的手,他低头,看见林敬言无名指上跟他同款的戒指闪着沙哑的光。

“是我。”林敬言从背后靠过来,在他耳边轻轻说。

他到现在都不能确信自己是不是在做梦,也对,人在梦里的时候都不会觉得自己是在做梦,他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声音都带了点儿不明显的颤抖。

“你不是回家…跟妹子结婚去了么……”

背后的人传来低低的笑声,笑的他觉得耳边痒痒的,心里也痒痒的。

“我的爱人在这里准备了一场婚礼等着我,我当然得来,没有新郎你怎么嫁?”

“卧槽是你嫁我好吧!”他理所应当的反驳,话音落了才注意到林敬言说的是,我的爱人。“不对…你……”

那人把头埋在他的肩膀处,深深吸了一口气,沉默了一会儿,才用万分虔诚的声音说。

“方锐,对不起,迟了这么久才发现我爱你。”

这是梦么?

这是梦吧。

就算是梦也好了。

他反握上那人的手。

“不迟。”

“那我们结婚吧。”

 

新人终于到齐了,那就再来一次吧。

神父的笑容这次才算是终于变得没那么难看了,他拿着祷告词,眼神里都是慈爱和祝福。

你是否愿意与身边的这个人结为伴侣,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,在神面前和他结为一体,爱他、安慰他、尊重他、保护他,像你爱自己一样。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、富有或贫穷,始终忠於他,直到离开世界?

Yes,I do。

 

如果说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夺冠的那一刻能美好更激动人心,可能就是这一刻吧。

 

叮。

戒指落在地上。

方锐突然就回过了神。

 

神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,教堂里空空荡荡的竟然只剩了他一个人。

小教堂没有琉璃窗,老旧的木窗这会儿开了,风软软的吹进来,四周的墙上粘满了白色的气球,中间缠绕着白色的轻纱,被风吹起来就好像是童话里面的场景一样,姿影绰约。

脚下连地毯都没有,但是道路两旁却放满了白色的玫瑰花,教堂的管理人员看起来很贴心,希望能给新人留下一个能永久回忆的美丽婚礼。

白玫瑰花丛中零零散散插了些向日葵,看上去有些违和,是附近的女孩子听说有人要结婚特意送来的,黄色的花瓣在一片洁白中显得很扎眼,但是却让他觉得格外好看。

在呼啸的时候,他有一点时间经常往林敬言宿舍的阳台上放向日葵,他说是花园里偷偷摘的,好看,给队长沉闷的宿舍增加一点生气。

其实那会儿他刚知道向日葵的花语。

后来林敬言离开了呼啸,欢送会那天,他送的花也是向日葵。

林敬言问为什么。

他说队长啊,无论你到了哪里,看见向日葵就要想起我真诚的眼睛,你看,像不像像不像?

这会儿他在教堂里,一步一步沿着走道往外走,他把插在玫瑰花从中的向日葵一朵一朵拿出来,抱在怀里,安安静静从教堂走出去。

 

三月,林敬言送来结婚请柬,在N市最好的酒店迎娶了年轻好看的女孩子。

他见过那个女孩子,听说是青梅竹马,长发及腰,面容温和,喜欢穿裙子,一看就是个容易相处,会过日子的好姑娘,听阮永彬说两家是世交,林敬言开始打荣耀的时候就默默在一旁支持,后来老林转会去了Q市,这姑娘也没闹,就是安安静静的等,安安静静的跟林敬言说别担心好好比赛,就这么一直等到人退役,好不容易终于结婚了。

难怪,以前老是看见他晚上在阳台上打电话,温柔的劝人早点休息。

请柬制作精美,大红的封面写着琴瑟相好,鸾凤和鸣之类的话,还带着一点点流苏装饰,一看就是女孩子细心挑选,认真设计的。

他打开请柬,两个人的名字并排写在一起,显得格外般配。

相遇相识,相知相守,相亲相爱,这一路牵手走过,有幸被诸神垂爱,让我们决定,为彼此许下一生的承诺,在这个神圣的日子里,我们诚邀您前来,见证我们的幸福。

 

第五赛季到现在,十年有余。

旁人都看得出,就这人看不出,

也不知道这人是太蠢,还是太精明。

 

“诶今天晚饭吃什么?”

他进了厨房,看见一个小小的影子团了身子使劲儿往橱柜里面钻,他伸手去把那小东西抱起来,是一只半岁大小的花猫,看见主人回来了,撒娇似的喵喵叫。

他把小猫高高地举起来逗着玩儿,小家伙紧紧抓着他的胳膊,有点胆怯的闹着,他突然觉得心情前所未有的好,就把这小家伙抱进卧室一人一猫在床上打滚儿玩儿,不一会儿就弄了满嘴的猫毛。

“卧槽你掉毛啊!”他坐起来,拍了拍猫的脑袋,然后翻着手机看看定什么外卖。

床头柜上放着一张合照,那是犯罪组合刚成立的时候两个人的合照,大抵也是唯一一次两人合照,那会儿他不过是个十六七的少年,林敬言也还年轻,两个人靠在一起,对着镜头笑的青春洋溢,那时候他们还什么都没经历,还不知道会分离,还不知道会陌路,也还不知道将来某一天,他们在各地都举办婚礼,和自己最爱的人结了婚,但是照片里这个人,作为自己最可靠的搭档,却因为各种原因没能来参加。

所以在拍照的那一刻,他们笑的那样年少,笑的那样好看。

 

我自说自话,活在一场编造的童话里,也好过面对,童话里,骑士最终还是站在王子身边,从没离开过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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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纯想写婚礼里面扔戒指那一个场景。

还有就是觉得一个人的婚礼蛮赞的。


向日葵花语,沉默的爱,和勇敢的追随。

 

 

 

 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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